校内各团(工)委(直属团支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,按照上级团委的相关要求,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和集体寻访推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选时间
2024年1月24日-2024年2月18日
二、活动主题
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
三、报名条件
(一)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3.在投身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民主法治、文教体育、绿色发展、社会服务、卫国戍边、统一战线、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,积极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4.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斗力行5个类别;
5.往届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、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(二)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;
2.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,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、重点工程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;
3.团体中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%以上。
五、工作安排
1.各院(系)团委(直属团支部)应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、深入宣传,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,各单位至多推荐一位个人、一个团体。相关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院(系)党组织汇报。校团委将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遴选原则,在资料审核、专家评选的基础上,择优推荐作为省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,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。
2.请各院(系)团委(直属团支部)于2024年2月18日前将附件1、2、3Word版和盖章扫描电子版,压缩后命名为“XXX学院+自强之星推报材料”发送至nwutwxcb@126.com。
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。
联系人:朱梦鹤
联系电话:18991382760 邮箱:nwutwxcb@126.com
校团委
2024年1月24日
附件1:2023-2024年度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校内推荐汇总表.docx
附件2:2023-2024年度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报名表.docx
附件3:2023-2024年度“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.docx